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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布24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14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期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具体为:
一、粮食加工品
1.大米1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3项指标。
2.发酵面制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3项指标。
3.生湿面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项指标。
4.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11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等7项指标。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菜籽油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7项指标。
2.大豆油9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5项指标。
3.花生油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5项指标。
4.芝麻油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等4项指标。
三、调味品
1.酱油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项指标。
2.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罗丹明 B、苏丹红 I-IV等3项指标。
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5项指标。
4.其他固体调味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等7项指标。
5.食醋7批次,检验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等5项指标。
四、肉制品
1.酱卤肉制品29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等7项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6项指标。
五、饮料
1.茶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等3项指标。
2.果、蔬汁饮料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钠计)等6项指标。
3.饮用纯净水1批次,检验项目为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7项指标。
六、方便食品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2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5项指标。
七、饼干
1.饼干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5项指标
八、酒类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6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6项指标。
九、蔬菜制品
1.酱腌菜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6项指标。
十、水果制品
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7项指标。
十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1.粉丝粉条等1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项指标。
十二、糕点
1.糕点27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7项指标。
十三、豆制品
1.大豆蛋白类制品等3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5项指标。
2.豆干、豆腐、豆皮等1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7项指标。
3.腐乳、豆豉、纳豆等4批次,检验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4项指标。
4.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6项指标。
十四、餐饮食品
1.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4批次,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4项指标。
2.油炸面制品(自制)3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等1项指标。
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3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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