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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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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141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西省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学校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处置的原则,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  校园安全事故分级

校园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形成规模、影响程度等,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4)。

2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2.1  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汾西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教育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临汾银保监分局汾西监管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汾西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汾西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汾西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部

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教育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综合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医学救援组、专家组等7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况增加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见附件3)。

3  风险防控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

(1)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模拟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处置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教科局将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教科局将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

(3)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认真防范;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整治,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对校园安全事故形势和事故趋势进行分析,加强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适时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监测预警

4.1监测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故与事件发生的险情或重要信息时,要及时报告事发地政府及教科局,并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4.2  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各学校要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分别确定预警级别;或根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教育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分别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事件可能发生的范围向各学校发布预警信息,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各学校负责向本地或本校有关人员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及通信、手机、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地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选择采取有关预警措施:

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及教育系统治安秩序;

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治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2)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经过、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县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汇总上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传达县领导有关批示或指示,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学校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5.3  应急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校园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见附件5)。

(1)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事发学校或县教育科技局在县级政府的指挥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县指挥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提出应急意见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

(2)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事发地县级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视情况协调增派救援力量,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

(3)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事发地县级指挥部要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先期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报告,由省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

(4)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事发地县级指挥部要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先期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报告,由省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

5.4  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的主体为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的政府或经授权的部门。

2)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媒体采访等。

5.5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事故险情得到控制后,一级二级响应由省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县、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对内部设施及校园周边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6.2  调查处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3  保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教科局、事发地学校主动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及时查勘理赔。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各学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分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咨询、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等部门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培训演练,提高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7.2  经费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7.3  物资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4  公共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安排各级各类学校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保持应急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运行畅通。

7.5  通信保障

教育系统各单位、事发学校负责人必须保障通信联络畅通,救援期间24小时手机开通,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

7.6  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保障,确保能随时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治。学校要加强医务室、卫生所建设。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具备伤员应急处置和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8  附则

8.1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要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各学校每学期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各学校每月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本预案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演练,演练后要进行总结、评估。一般情况下,每三年对预案修订一次。

8.2  预案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县级预案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教育系统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县直各学校应急预案须报县教科局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系统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某个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管、牵头或主办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适时修订。

8.3  事件应急救援日常办公室通讯联系电话

县教科局办公室:0357--5126140

8.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汾西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2.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3.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4.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5.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



附件:1.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附件2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  

(一)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

1.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 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部;督导、检查各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3. 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监测预警机制。

4.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责任情况报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部。

(二)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发生时,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委宣传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提供的详实情况,组织新闻报道,做好事件中媒体协调和服务工作。

统战部: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涉及宗教、民族事务的工作,提供宗教、民族政策指导。

县人民武装部:根据规定,组织所属现役和民兵,必要时协调军队专业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及救援行动。

发展和改革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应急物资储运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无线电干预及管制。

县教育科技局: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突发事件防范措施;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安局:组织消防灭火及抢险救援;对事发场所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设置现场警戒,预防和打击事发区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民政局:按照规定做好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安排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财政局:负责处置专项资金及设施建设、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事发地学校泥石流、山体滑坡、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趋势预测,对灾害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事发学校供水、燃气等县政设施的抢、排险;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建筑物安全鉴定的技术服务工作。

交通运输局:协同组织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的征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的运输;当事故发生在山区、森林等交通不便地区时,协助有关部门铺设通往事故现场的临时公路。

水利局:根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区域水旱灾害信息,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抢险工作。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县、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大型学生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汾西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指导教育系统突发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系统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气象局: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测等相关信息,必要时发出预警;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武警队:根据规定,组织所属部队参与突发事件处置、救援以及现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工作。

县消防大队:及时组织事发场所的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临汾银保监分局汾西监管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对投保的教育系统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开展查勘和理赔。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汾西县供电公司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电力供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汾西县分公司: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汾西县分公司: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分公司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在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积极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附件3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应急工作组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应急综合组

县教科局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发改局

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报告校园安全事故发展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处置组

县教科局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

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指挥、调派应急队伍;安排部署事故现场监测、清理、守护;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事故现场的检查验收。

应急保障组

事发地政府

县应急管理局

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

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根据需要紧急调拨救、生活物资,保障油料、电力等供应;做好事故现场内外应急通信、水源等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及其他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社会稳定组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教科局

负责做好当地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点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

县应急局、县教科局

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医学救援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县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

整合、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开展相关伤病员救治,指导学校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专家组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消防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负责对事故态势进行科学研判,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省指挥部授权,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损失评估和处置绩效评价。


附件4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事故(一级)

重大事故(二级)

较大事故(三级)

一般事故(四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一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事件(二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事件(三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事件(四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附件5




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形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落实二级响应的应急措施。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
    3.积极配合省市指挥部工作组,认真落实相应的工作。
    4.决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形,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提出赶赴事发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人选。相关人员收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事故会商,了解前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形势,研究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挥各工作组迅速展开行动。
    3.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做好交通、通信、电力、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
    4.县现场指挥部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5.县现场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协调媒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报道,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报道及奥论引导工作。
    6.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发生较大校园安全事故,或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形,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事发地市级政府统一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协调增派专业应急力量,调拨应急救援物资。
    3.县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发生一般校园安全事故,或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形,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事发学校或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事发地县级政府的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分析应急处置信息,汇报市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应急工作意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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