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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西省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处置的原则,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学校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级标准
校园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形成规模、影响程度等,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和一般事故(四级)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一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一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故(二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事件(二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事故(三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事件(三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事故(四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符合县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事件(四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五、应急响应
1、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事发学校或县教育科技局在县级政府的指挥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县指挥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提出应急意见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
2、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事发地县级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视情况协调增派救援力量,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
3、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事发地县级指挥部要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先期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报告,由省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
4、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事发地县级指挥部要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先期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报告,由省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
六、政策部门及联系电话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由汾西县教育科技局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电话:0357-5126140。
汾西县教育科技局
2021年7月22日
相关文件: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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