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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04
【字体:

汾政发〔20237

汾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安排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关单位:

《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安排实施方案》已经汾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汾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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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安排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12号)、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60号)、《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调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安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原则,通过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导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力争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平均增速,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支撑,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汾西新篇章

三、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调整后为16大类)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资金。

(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各类资金。

(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各类资金。

(四)县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和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它各类资金。

四、整合资金情况

本次统筹整合资金安排18510.65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9579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3522万元、市级专项衔接资金40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配套资金2530万元其它涉农中央资金1212.5万元、其它涉农省级资金1267.15万元

五、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统筹整合资金安排项目共6大类88个项目,其中: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363.9万元;就业类项目12个,安排资金2220.19万元;产业类项目49个,安排资金11729.8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2个,安排资金2738.03万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类项13个,安排资金1378.71万元;项目管理费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80万元。

六、项目内容

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

1个项目,总投资363.9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63.9万元,项目情况是:

雨露计划项目:总投资363.9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63.9万元,对在校的中职、高职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帮扶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就业培训类项目

12个项目,总投资2220.19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220.19万元,项目情况是:

1.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总投资29.0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9.05万元,发展种项目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培训人数83人。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2022年就业帮扶车间稳岗补贴项目总投资56.8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6.88万元,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稳岗补贴。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养殖技术培训项目:总投资1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万元在全县开展养殖技术项目培训500人。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在全县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500人,技能证颁证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永安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356.24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56.24万元,对永安镇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永安镇

6.勍香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117.8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7.85万元,对勍香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勍香镇

7.和平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286.8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6.82万元,对和平镇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和平镇

8.僧念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167.49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7.49万元,对僧念镇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僧念镇

9.对竹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160.7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0.72万元,对僧念镇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对竹镇

10.佃坪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173.2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73.25万元,对佃坪乡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不超600/

责任单位:佃坪乡

11.团柏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项目:总投资96.8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6.85万元,对团柏乡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周边不超过1000/人、省外其他不超过1500/人、省内太原以南不超300/人、省内太原及以北600/

责任单位:团柏乡

12.稳岗补贴项目:总投资680.04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0.04万元,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稳岗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稳岗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项目

49个项目,总投资25940.95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729.82万元,项目情况是:

1.过渡期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2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万元,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的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就业帮扶车间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133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3万元,对县域内已认定的帮扶车间购买设备等生产性投资予以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易地搬迁移民安置点后续产业帮扶建设项目:总投资765.9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5.9万元,在府底小区等3个移民安置点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帮扶车间、标准化厂房各一座实现移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6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环节、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2.655万亩,各环节实施面积分别为:玉米机械化施肥播种4.5万亩,玉米无人机田间管理9万亩次,玉米机械化收获2万亩,根据《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汾政办发〔202265号)方案标准进行补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

5.秸秆回收打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0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回收综合利用10万亩,秸秆回收每亩补助50,秸秆还田每亩补助20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建设补助项目:总投资14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2万元,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14文件精神,对2个乡镇建设2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总投资4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5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深松整地1.5万亩,深度不低于28公分,每亩补助30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肉牛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和平基地):总投资30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769万元,建设牛舍、库房、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青储池、购置养殖自动化配套设施设备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肉牛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永安基地):总投资34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58万元,购买汾西县锦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前期投资资产、建设牛舍、库房、青储池,购买肉牛、养殖自动化配套设施设备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0万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粮改饲项目:总投资7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5万元,对规模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每亩补贴不超过150元,实施补助0.5万亩。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2.永安镇锦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40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38万元,在永安镇太阳山村建设牛棚、厂房、草料棚、办公区、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3.僧念镇鸿兴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4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6万元,在僧念镇段村建设牛棚、库房、饲料加工车间、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4.僧念镇金祥泰农牧专业合作社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8万元,在僧念镇段村建设牛棚、草料库房、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5.僧念镇雨鑫农牧有限公司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44万元,在僧念镇细上村、雨沟村建设牛棚、库房、草料加工车间、办公场所、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6.勍香镇惠和农牧有限公司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5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48万元,在勍香镇它支村建设现代化养殖大棚2座,玉米秸秆存储库房1座,草料加工车间、办公场所、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7.永安镇三水牧业专业合作社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34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5.65万元,在永安镇赵家坡村建设牛棚、有机肥车间、草料库、办公区改造、青储池、机器设备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8.勍香镇众赢农牧有限公司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4593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在勍香镇它支村委王畔庄村建设办公楼、粪污处理车间、材料库、青储池、防洪坝、牛舍基地、集约环保一体机、冷却一体机、造粒机等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19.对竹镇天润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99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9.72万元,在对竹镇建设肉牛养殖大棚2座、草料棚1座、办公区、青储池2个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0.汾西县宏运农林牧专业合作社肉牛规模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1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2万元,在永安镇柏乐村建设牛棚、草料棚、青储池、蓄水池、粪污处理、机器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1.汾西县庭院经济特色养殖项目:总投资162.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2.8万元,70以上有劳动力(含弱劳力)的常住户、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鸡笼及青年鸡,按照汾西县庭院经济特色养殖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乡振组202338进行发放。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2.永安镇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12.0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2.05万元,对镇域内109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747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3.勍香镇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43.4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3.4万元,对镇域内123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956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4.和平镇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48.9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8.95万元,对镇域内129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993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5.对竹镇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10.4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0.4万元,对镇域内60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736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6.僧念镇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31.6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1.65万元,对镇域内63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211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7.佃坪乡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03.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3.8万元,对乡域内117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692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8.团柏乡肉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51.1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1.15万元,对乡域内44户散养户,饲养预计新增的341头能繁母牛,按照《汾西县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贴方案(试行)》(汾农工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500元,见犊补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29.肉鸡全产业链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46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87.47万元,主要对饲料厂、屠宰厂、熟食厂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30.肉鸡全产业链特色产业帮扶基地创建奖补项目:总投资61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实施饲料、养殖、屠宰、熟食加工四大板块升级扩能改造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31.玉露香梨冷库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1.8万元,对后加楼村玉露香梨冷库厂区道路硬化、周边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永安镇

32.永安镇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0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永安镇

33.后加楼村深化示范创建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809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47.3万元,在后加楼村新建3000平米牛棚、400平米黄贮棚、200平米精料棚、200平米配料棚、800平米堆粪棚、50立方米化粪池、平整场地、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责任单位:永安镇

34.后加楼村美丽加楼世外梨源省级特色产业帮扶基地奖补项目:总投资600.25万元,安排统筹资金300万元。用于绿阳专业合作社玉露香梨园区,冷库外墙保温、冷库设备提质更换;田间路硬化、梨园常规管护、田间看护房建设;增施有机肥;链轨开沟碎草机购置,节水灌溉;林下生草培肥、枝杆还田;购置农机具;高标准整形修剪,通过落头、提杆、拉枝;实用技术培训、品牌打造;产品深加工等。

责任单位:永安镇

35.永安镇马沟村肉牛养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将资金投入后加楼村肉牛养殖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永安镇

36.勍香镇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23.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3.8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勍香镇

37.和平镇芝麻岭村肉牛养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将资金投入肉牛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和平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和平镇

38.和平镇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29.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9.5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和平镇

39.师家沟村市级乡村旅游走廊示范村创建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对师家沟清代民居代表院落成均伟望院进行还原包装,增加实物情境设置,营造现场体验场景。

责任单位:僧念镇

40.僧念镇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1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僧念镇

41.对竹镇后王提村肉牛养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将资金投入肉牛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和平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对竹镇

42.对竹镇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4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6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对竹镇

43.下团柏村蔬菜大棚基地二期项目:总投资291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40万元,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3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打造成为全县乃至全市蔬菜生产、销售、物流基地

责任单位:团柏乡

44.下团柏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将资金投入蔬菜大棚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团柏乡

45.下团柏村生态农业蔬菜大棚省级特色帮扶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用于分拣库、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团柏乡

46.下团柏村市级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安排统筹资金600万元。仇家遗址公园片区建设污水工程、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乡村度假设施建设工程等。

责任单位:团柏乡

47.团柏乡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1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团柏乡

48.佃坪乡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建设项目:总投资19.3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9.3万元,按照汾西县2023庭院经济高标准示范户创建实施方案(试行)》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佃坪乡

49.佃坪乡院头村肉牛养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统筹资金70万元将资金投入肉牛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和平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佃坪乡

)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

12个项目,总投资10246.96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738.03万元。项目情况是

1.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在西河、前坡、白家河等村铺设输水管道8.39千米,新建15立方米调蓄池2座,自来水入户13户。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0万元在桑原村、马趵泉等村维修输水管道2.8千米,水源保护及监测6座,维修更换水泵设施12套。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淤地坝水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22.6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2.68万元,在永安镇、勍香镇等4个乡镇修复水毁淤地坝32座,对坝体滑塌、坝体冲沟回填碾压、防水设施毁损部分修复等。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299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8.06万元,在前王堤、秋堰、前山里等村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架设上水压力钢管0.6千米,铺设输水管道11.4千米,水处理设备2套及其它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续建项目:总投资305.2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7.28万元建设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架设上水压力钢管480米,上水PE903米,铺设输水管道25.36千米,改造自来水入户755,自动化提升系统1套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灾后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总投资281.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6.11万元县域内冲毁农田修复、田间道路修复、排水渠修复、生态修复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73.22万元东峪村、山云村、南沟底、下山村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坝系农业示范区修复提升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在县域内对损毁农田修复、坝体修复、田间道路修复、新增加沟坝地建设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续建项目:总投资3704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对5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佃坪村南山移民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总投资68.8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8万元佃坪乡南山移民搬迁点修建三处护坡

责任单位:佃坪乡

11.刘家庄河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万元刘家庄村河道建设人字闸蓄水坝,200米河道护坝及河道整治。

责任单位:对竹镇

12.和平镇以工代赈武洼庄至东庄洼通村道路及前马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0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1.88万元,在河达村、瓦伦坪村建设基本农田545亩,改建通村道路2.6公里,道路标准路面宽3.5米,路基宽4.5米,路基厚18厘米。

责任单位:和平镇

(五)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类项目

13个项目,总投资2438.52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78.71万元项目情况是

1.后加楼村深化示范创建持续提升打造项目:总投资191.8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2.6万元在后加楼村盘活老旧宅基地、乡土植物绿化、清理河道、修复河堤、修复提升群众活动中心、建设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修缮客运站点等。

责任单位:永安镇

2.金凤社区(易地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总投资247.7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维修金凤社区因水灾塌陷地面修复、楼道、墙面楼梯维修;铺设人行道及其他公共设施提升。

责任单位:永安镇

3.太阳山村乡村旅游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0万元,硬化道路1200平米,打造露营地1000平米、火车打卡休闲区1500平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责任单位:永安镇

4.永安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9.91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损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永安镇

5.勍香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5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4.8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损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勍香镇

6.和平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102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8.4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损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和平镇

7.僧念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僧念

8.对竹村县级示范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351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1万元,在对竹村进行巷道、人行道硬化、下水道建设,沿街照明,立面美化,绿化、小景观建设等。

责任单位:对竹镇

9.对竹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对竹镇

10.上团柏村县级示范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4万元对上团柏村主路两侧绿化、沿线路灯改造,跨河桥安全整治,护坡,防撞栏杆;修建公厕,种植绿植、花卉等;河道平整开挖疏通、堤岸整修,维修架设围栏等。

责任单位:团柏乡

11.下团柏村县级示范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356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6万元对下团柏村仇家遗址公园片区历史建筑修缮和仇家遗址公园片区小游园铺砖及绿化等

责任单位:团柏乡

12.团柏乡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团柏乡

13.佃坪乡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8万元,对辖区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粪污处理及毁道路修复等。

责任单位:佃坪乡

)项目管理费

1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项目情况是

项目管理费总投资80万元,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整合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定期研究确定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以及其它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特色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指导意见(试行)》(汾农工组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项目任务,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加快建设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立项、规划、预算、绩效、招标、合同、施工、监理、验收、决算、审计、评价等管理流程执行,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严格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完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严格防范项目资金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落实公示公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对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示公告,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六)严格监督考核

县政府对各部门项目资金建设和使用情况实行严格管理,县纪委监委、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按照时序进度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排队,对排名靠后两次以上的,将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确保资金项目全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工程类项目要完善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管、跟踪问效。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安排表.xlsx

相关解读:【图解】汾西县2023年度调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安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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