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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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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2025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汾西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补充招聘公告》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4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汾西县西大街)

联系电话:0357—610090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包括:

(一)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资格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除提供本科学历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2025年规培合格人员尚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本科毕业时间、开始参加规培时间和规培合格时间等)。

(三)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承诺)。

(四)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其中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五)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按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需提供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六)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7—6100902

监督电话:0357—51221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10月10日-15日全天工作时间。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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