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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4-12-31来源: 汾西县人民政府

汾政办发〔202429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15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要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组织救援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始终把人民群众及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

3)快速反应,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及时掌握森林草原火险、火情信息,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统一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1.5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按照受灾面积、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5

2 组织指挥体系

汾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组成。

2.1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职责

汾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应急管理工作和林业工作的副主任、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政委、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负责人、县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汾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汾西分公司、中国电信汾西分公司

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县森防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2.2火灾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县人民政府视情成立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应急管理工作和林业工作的副主任、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政委、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负责人、县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火灾发生地乡(镇)书记、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扑救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讯保障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医学救护组、火案侦破组、宣传报道组等11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2.3扑救指挥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现场成立前线指指挥部,由相应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临汾市级或其他县市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2.4.1综合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促各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2扑救组

   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职责:掌握火场动态,拟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

2.4.3技术组

   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

   责:提供现场森林草原分布图和地形图,提出扑火技术方案,开展火情监测和态势分析。

2.4.4气象服务组

   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火场气象监测,火场天气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4.5通讯保障组

   长:县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中国移动汾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汾西分公司、中国电信汾西分公司。

   责:保障火场通信网络。

2.4.6人员安置组

   长:火灾发生地乡(镇)书记、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及各乡镇。

   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等事宜。

2.4.7后勤保障组

   长:火灾发生地乡(镇)书记、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储备和调拨生活物资,保障和调配装备及油料等物资,救援车辆、装备集结区域划分及设置。

2.4.8社会稳定组

   长:县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治安维护。

2.4.9医学救护组

   长: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负责火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医疗资源指导援助。

2.4.10火案侦破组

   长:县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职责:侦破火案,查处肇事者。

2.4.11宣传报道组

   长: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负责新闻发布,引导舆论导向。

3处置力量

3.1力量编成

扑救力量以我县专业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发生较大火灾时,以临汾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航空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的扑火力量或火灾发生地相临的县(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第二梯队;发生重大或以上火灾时,以省应急森林消防总队直属支队、省林草防火总队直属支队或国家救援队伍为第三梯队;相关力量调动按照《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和当地防灭火工作实际情况执行;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民兵和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火灾当地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的辅助性工作。

3.2力量调动

首先调动汾西县专业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作为增援力量,立足调用最近、最快、最精干力量高效处置。

跨设县(市、区)调动专业防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临汾市森防指办统筹协调,由调出县(市、区)级森防指组织实施,调入县(市、区)级森防指负责对接相关保障及补偿工作。

4  监测和预警

4.1火情监测

县林业、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及各乡镇要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4.2火情预警

森林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四级。各级别含义及预警措施见附件3

县森防办要组织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和气象局等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蓝色为较低火险等级,不进行预警信号发布。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

5  应急响应

5.1火警信息接报

全县境内的防火巡查巡护人员、瞭望塔、视频监控点及其他公民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所在地乡镇、相关部门、县森防办报告和拨打12119报警。形成森林草原火灾后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逐级上报有关信息。

5.2火灾信息核查及报送

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根据卫片执法防灾减灾中的林火卫星热点监测信息,对全县热点进行核查,经核查确为森林草原火情的按照程序上报。

5.3火情早期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置。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乡镇、林业部门、村级组织及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县森防办根据火灾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火场。

5.4应急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发生火灾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县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见附件4

5.4.1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县森防办主任启动四级响应,同时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5.4.2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森防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森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确定现场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会商、研判火场形势,研究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

3)做好交通、通信、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4)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火灾现场气象条件,视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6)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现场指挥部协调增调救援力量,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市指挥部调派市级消防救援力量增援,调拨扑救物资。

7)协调媒体加强火灾扑救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按照市森防指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5.4.3一、二级响应

符合一、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森防办立即向县森防指总指挥报告,建议由总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森防办,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在做好三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在市森防指工作组领导下,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5.5响应结束

5.5.1火灾消除,四级响应结束。

5.5.2火灾消除,三级、二级、一级响应结束,按规定移交火场,并逐级上报。

6  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县森防办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6.2火因火案查处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6.3责任追究

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6.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县森防办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  恢复与重建

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乡镇负责,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乡镇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需要市援助的,由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8  附则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预案发布实施后,县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预案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森防办每年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员和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熟悉预案流程,规范应急程序,提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128日印发的《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汾政办发202178号)同时废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森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2.汾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职责

3.汾西县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4.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汾西县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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