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府文件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10-15来源: 汾西县人民政府

政办发〔202426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汾西县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历史难题,推动全县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进程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做好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430号)以及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417号)等文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致力于在三年内,稳固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石,全面梳理并解决林权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难题,构建一幅权属清晰、界限明确的林权管理一张图,促进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与无缝对接。2024年底前,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入库,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基本实现常态化。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基本完成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6年底前,全面夯实林权登记管理数据基础,基本实现林权登记成果准确、规范、完整,建成高标准林权一张图,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业管理改革实现密切协同、高效联动。

二、工作任务

加快完成原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强化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深化业务协同,加速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同时紧密遵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相关标准,由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县林业局紧密配合,双方共同组建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林权登记数据的全面清理与深度整合工作。依托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所取得的成果,采取以内业作业为主导、外业调查为辅助的工作模式,将原有的林权登记数据逐一对应至地图之上,确保图形、属性及档案信息的全面一致,加速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针对国有林地的管理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以所辖林场为单位,全面开展对既有林权登记档案的系统性清查、整理及存量数据的有效整合,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数据库。整合成果经县然资源局和林业局质检通过后汇交入库。

集体林权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林业局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依职责开展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入库,分类梳理问题清单,稳妥推进销号清零。(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稳妥有序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县林业局依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村委、村组和相关权利主体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以及村干部和“老场长、老支书、老会计”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因地制宜制定相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精准施策,分层级和类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处置林权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管辖范围内的国有林地与集体土地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的权属交叉重叠问题,自然资源、业局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国有林地管理主体、乡镇(村组)基层组织、涉及权利主体研究解决,依法处理。对于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属交叉重叠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基础服务,结合具体情形,通过当人协商、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诉讼、部门协调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解决后,及时履行相应登记程序。(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数据整合、已登记未发证等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思路,把握好工作节奏,有序有力稳步推进,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大规模群体事件。

2.边整合边规范能够在资料整合中同步清理规范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开展补充调查,或者存在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等政策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研究,积极探索处置政策、技术方法。

3.分类推进处置。关于国有林场,要通过集中清理规范的方式,依据国有林场批准建场的审批文件,逐宗清理林权登记资料,全面梳理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对涉及国有林场审批导致的登记问题,由原审批机关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后,登记机构据此完善林权登记成果。关于集体林权,可通过“办理一宗、规范一宗”的方式逐步解决集体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4.建立工作制度。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系统梳理登记环节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审批、集体林权承包和流转管理、林权合同纠纷调处等登记前置环节的关系,探索建立林权登记与林权改革、合同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三)优化林权地籍调查方式

林权合同签订前,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业局、乡镇(村组)基层组织、权利主体配合联合开展地籍调查。自然资源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对权属、地类等关键信息提前介入审核,协助林业局做好合同管理,将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于承包合同,切实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唯一性、确定性统筹作用,探索将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于林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实现“一码管林”。

开展集体林权首次登记,原集体林权成果不完善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县自然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或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作业,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调查费用。申请整宗林地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林权界址界线未发生变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其他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开展地籍调查的,不得指定调查机构作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规范高效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将林权登记业务纳入“一窗受理”, 增设业务办理窗口。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明确的权利类型,加快升级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优化登记流程、统一材料要件、压缩登记时限。最大化限度利用原林权登记资料,以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成果为基础,规范办理林权登记业务。

对于已办理原林权登记,申请颁证、换证或办理转移、抵押等后续登记业务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要及时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强制要求先换证再办理抵押登记。经审核存在权利交叉重叠、权属不清、地类重叠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形,要会同林业局和权利主体进行调查核实,待问题解决后,根据重新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应人民政府出具的文件等,及时办理登记,确保成熟一宗、办理一宗、理顺一宗,保障林权登记质量,登记数据及时汇交(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等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

自然资源业局要切实加强林权登记与林权承包经营合同备案、林权流转抵押、森林资源管理等林业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的工作衔接。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等相关业务平台有效对接,强化登记成果应用,加快实现林权登记与林权审批交易、流转抵押等相关信息互通共享,集体林权地籍调查、合同签订、抵押流转、不动产登记等“一件事一次办”,并切实保障共享数据安全。(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林权数据整合及建库技术路线与方法

对已有的林权数据进行收集、分析、转换,形成统一标准的林权基础数据;对基础数据进行规范化整理、完善,套合1:10000 地形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原林权登记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正射遥感影像图、生态红线图、永久性基本农田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等,明确耕地储备宗地,在确保林权登记的基础上,稳固我县耕地储备,分析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宗地,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及地籍测绘;对调查成果质检、入库,建成林权登记数据库。对于问题、争议一时无法解决的宗地,在数据库中进行标识,日常登记时逐步解决。技术方法参照省市级具体方法执行。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勍香国有林场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汾西县林权确权登记协调机制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林权确权登记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落实工作保障认真落实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县财政局要全力做好存量数据整合、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林权地籍调查、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作用,切实提升林权登记服务质效。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讲与舆论引导,全面准确宣传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意义与服务举措,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示范引领,积极鼓励支持产业大户流转抵押林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宽林农增收渠道,凸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

草原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参照执行。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5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