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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司法局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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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依法治县和法治汾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和“12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治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

(二)政工股(党建办)。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对外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五)社区矫正股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三、单位办公地址:汾西县政府大院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8:00  

五、单位联系方式:0357-5124148

六、单位负责人姓名:赵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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