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目标,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食安办〔2017〕40号)文件要求和全省食安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注重预防和长效机制建设,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食品生产标准化、市场规范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突出重点、轻重兼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规范管理、打击伪劣与扶持名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从“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全程监控,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同时,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科学有序、宣传教育深入持久,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底,确保实现以下控制指标: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县、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县、乡、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健全。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监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检验检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健全各环节监管体系,工作到位,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体系覆盖面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应急体系延伸到乡镇(社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庭宴席、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偏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效。食品安全“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成效显著;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群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食品安全案件发生。
四、工作步骤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基础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2月—2020年9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紧盯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评星达标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及验收评价细则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创建工作进行初验,查缺补漏、完善资料、整改提高。待市食安委验收合格后,向省食安委申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及办公室,负责抓好创建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责任落实,精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协调。创建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创建工作推进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问题。创建活动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工作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加强经费保障。创建专项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各单位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创建活动的开展。创建经费的投入情况将列入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