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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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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据省、市民政部门印发的《山西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汾西县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参照本指引,结合地实际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县民政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每一事项又根据其业务特点具体分为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不同的二级事项,并相应地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进行明确。(详见附表)

四、工作流程

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遵循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附表

汾西县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为必选渠道、£为自选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法规文件

l《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l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35号)
l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2

监督检查

l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l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相关政策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为必选渠道、£为自选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l《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l《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l《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晋民发〔2013〕72号)
l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4

办事指南

l办理事项
l办理条件
l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l申请材料
l办理流程
l办理时间、地点
l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5

审核信息

l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审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6

审批信息

l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审批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村(居)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为必选渠道、£为自选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法规文件

l《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l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l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6〕115号)
l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
l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7〕57号)
l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8

办事指南

l办理事项
l办理条件
l救助供养标准
l申请材料
l办理流程
l办理时间、地点
l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9

审核信息

l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l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审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10


审批信息

l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审批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村(居)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为必选渠道、£为自选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1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l《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l《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l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35号)
l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72
l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12

办事指南

l办理事项
l办理条件
l救助标准
l申请材料
l办理流程
l办理时间、地点
l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13

审核审批信息

l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l救助金额
l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审核或审批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村(居)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询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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