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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文魁,副主任苏涛、范宏艺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相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国琪;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拟任职人员;僧念镇代表团三名县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汾西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了汾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汾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县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县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和《汾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职事项,表决免去刘元建汾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表决任命王永红为汾西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文魁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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