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统计

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局关于2020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9-2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我局对汾西县要家庄——郝家沟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925日-202010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6702225

通讯地址:汾西县西大街

邮编:0315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汾西县要家庄——郝家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汾审管批202048号

2020.09.21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5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