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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5〕5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加快推进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管道燃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及专题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改革,全面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实现城镇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三、实施主体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城镇管道燃气管理的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研究确定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实施主体企业。
四、经营现状
全县目前共有合法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家,为民营企业,截止2024年底,我县敷设城镇燃气地埋中压管道 22.5km,庭院管道2.292km,立管8.893km。燃气用户2120户,其中居民用户1970户,非居民用户150户;2024年全年供气量为 439634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户用气量123097.52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用气量 316536.48立方米。
为惠及民生,有效利用天然气资源,进一步改善天然气市场供需矛盾,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气管道起点西气东输一线蒲县压气站,终点为汾西县天然气门站,全线长98.66KM,沿途设蒲县首站,分输截断阀室4座和汾西县天然气门站输气规模5.03*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4.0MPa。目前该项目正在可研批复阶段,批复后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实施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
五、工作任务
(一)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组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根据《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认真做好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标准化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二)提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关注高风险区域,针对燃气管道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短板、燃气安全数字化应用等方面,建立排查对象、隐患整治、老化更新等工作台账,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同时,督促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切实提高燃气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能源部门要定期对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管道燃气企业临时接管,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
(四)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实施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置企业整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对流程、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理。
六、实施步骤
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5年7月底之前)。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风险防控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底)。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评定,推动我县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6年3月至5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分析研判,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务实措施鼓励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推动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把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兼顾中小企业利益,确保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指导。
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滞后、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有关单位及时予以督办。
(四)营造社会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范社会负面影响,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人员
组成
附件
汾西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工作专班自成立起运行至2025年底,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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