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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村(居)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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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243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村(居)卫生室和乡村医生

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汾西县村(居)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村(居)卫生室和乡村医生

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村(居)卫生室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担负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的宣传,以及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卫生室服务管理的通知》(晋卫办基层函〔201921号)、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提升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临卫基卫发〔20195号)和《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卫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立足县情,着眼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完善乡村医生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强化管理指导,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在村(居)卫生室建设规划上,做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区域划分调整、村民实际健康需求等有效衔接,通过巩固一批、完善一批、改扩建一批、设备更新添置一批等方式,完成村(居)卫生室建设提档升级,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村(居)卫生室服务能力,提高村(居)民对村(居)卫生室的服务满意度。

2025年,力争使全县乡村医生总体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结构逐步优化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二、村(居)卫生室功能任务

(一)村(居)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居)卫生室承担行政村(居委会)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人口监测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1. 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 承办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人口信息采集、奖扶落实、协办代办生育服务登记和村级计生协会日常工作;省民生实事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和市民生实事新生儿三项疾病筛查的宣传工作。

4. 各乡镇以及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三)村(居)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1. 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2. 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3. 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报告和转诊;

4. 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居)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1. 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2. 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3.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四)村(居)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全科医疗、中医、公共卫生。村(居)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需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居)卫生室,经县级主管行政部门核准,可增设观察室。

(五)村(居)卫生室承担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征缴等工作。

(六)村(居)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三、村(居)卫生室的设置

(一)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置一所村(居)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

(二)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布局、统一标识、统一设备设施,开展村卫生室建设提档升级。以全县93个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设置93所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符合标准化建设四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分开。服务人口多的可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卫生室除房屋以外的固定资产均隶属于医疗集团。

(三)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居委会)名+卫生室。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居)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四)村(居)卫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村(居)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五)村(居)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六)原则上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应当同卫生室合署办公。

(七)打造区域村中心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所区域村中心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配合,各乡镇确定辐射面广、常住人口较多、群众认可度高的村卫生室作为打造对象,区域村中心卫生室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经县卫体局验收达标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及医保报销系统。

(八)行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按照《汾西县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在农村形成的资产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产权归属为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由所在村委负责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行。撤销后的村卫生室房屋由各乡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统筹安排使用。

四、村(居)卫生室人员配备与管理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一)乡村医生聘用

1. 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每增加500人可增配1名乡村医生,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提供服务。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乡村医生、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等合法的执业资格。

2. 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应于到龄的当年12月底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办理乡村医生资格注销及退养手续,不允许延迟办理退养或继续返聘

3. 村(居)卫生室实行所长负责制,村(居)卫生室负责人遵循资质、学历、年龄、3年业务完成和考核排名情况优先的原则选定。同等条件下,同样年龄的优先选择资质和学历较高的人员担任,资质和学历相当的,选定年龄较年轻的人员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卫生院统筹全乡镇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工作需要,从现有在岗乡村医生中择优选配其他村(居)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县卫体局备案。

4. 乡村医生的聘用需经本人申请,所在村(居)卫生室负责人、所在村(居)委会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进行双审核、医疗集团审批同意后,报县卫体局备案。

5. 村(居)卫生室负责人的选定需经本人申请,所在村(居)委会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进行双审核、医疗集团审批同意后,报县卫体局备案。

6. 努力提升村医素质,到2025年底,不具备执业助理以上资质的在岗乡村医生,原则上退出乡村医生队伍。

7. 原则上对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不能推选村卫生室负责人,鼓励其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由所在村委开发乡村医务员、疫情防控员等公益性岗位,参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等服务工作,待年满60周岁享受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

8. 对乡村医生空白的村卫生室或人员难以选派的村委,由所辖乡镇卫生院包联下派业务骨干或者在所辖乡镇范围内采取择优选用乡村医生的方式统筹调配。

(二)建立村(居)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

县医疗集团和业务指导单位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居)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采取集中学习、手机APP端、对口帮扶等方式,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居)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乡村医生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的,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评先工作。

(三)实行定期绩效考核。

每年度通过日常工作基本药物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计划生育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对乡村医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及量化考核工具表,由医疗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卫体局备案。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对本年度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卫生室,下年度由乡镇卫生院派业务骨干对口帮扶,带动村(居)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对连续3年在本辖区考核排队在后3名的乡村医生,暂停其执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其执业;对连续3年在本辖区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注销其乡村医生资格证,退出乡村医生队伍。

(四)村(居)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五、村(居)卫生室医疗设备配置

全县村(居)卫生室均应配置有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简易呼吸机、身高体重仪、出诊箱、诊查床、巡诊包等至少33台件必要的医疗器械。详见附件2汾西县村级卫生室设备表》。

六、村(居)卫生室药品配备

(一)全县所有村(居)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必须零差率销售,不允许销售非基本药物。

(二)村(居)卫生室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村(居)卫生室基本药物品种应保证不低于上级规定种类,能满足辖区临床使用。

(三)在村(居)卫生室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价格。

七、村(居)卫生室制度建设

(一)全县所有卫生室标识标牌统一,制度职责悬挂上墙,台账完整,室内外整齐有序,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二)建立三公布管理制度。公布村医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工作状态(在岗、外出、巡诊、培训、开会等);公布家庭医生团队信息,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签约团队成员信息,主要有姓名、单位、资质、职称、联系方式;公布市县乡三级监督电话,县乡二级同时公布监督人姓名。

(三)卫生室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

八、村(居)卫生室业务管理

(一)村(居)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二)村(居)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村(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

(三)村(居)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1. 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2. 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3. 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4. 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处置能力;

5. 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四)县乡两级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结合千名医生进万家活动,县乡两级医生通过传、帮、带长期定点帮扶乡村医生开展日常诊疗工作,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县医疗集团要建立全县93个行政村(居委会)的帮扶台账,县卫体局将不定期对帮扶情况进行督查。

(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居)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村(居)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3. 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六)村(居)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七)加强村(居)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建立村(居)卫生室管理系统。支持村(居)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开展医保报销费用即时结报等工作,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居)卫生室统一的处方笺等制度,实现县乡村一体化信息建设。

(八)村(居)卫生室承担本行政村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并完成乡镇计生办、乡镇卫生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村(居)卫生室财务管理

(一)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居)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二)村(居)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十、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乡村医生收入由基础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含运行维护费)、医疗收入、计生服务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其补助随着各项补助标准提高而相应提高。

(一)基础补助

以行政村(居委会)卫生室为单位,基础补助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补助

村(居)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根据上年度村(居)卫生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求每月预拨一次项目经费,季度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对项目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补助标准,核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应用,多退少补,奖优罚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购买服务政策,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级卫生室给予合理补助,要求村级补助资金不低于公共卫生经费总额的40%(含基础补助)。

(三)村(居)卫生室运行维护经费

以行政村(居委会)卫生室为单位,对村(居)卫生室日常运行产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维护费等公用支出,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其中村(居)卫生室用水、用电执行当地居民用水、用电价格。

(四)基本药物补助

卫生室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补助原则按第七次普查的乡村人口进行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按年度文件执行。

(五)基本医疗收入

对符合条件的村(居)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支付。

(六)计划生育补助

计划生育补助按照上级下达补助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十一、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一)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对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照上级补助标准进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二)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为全县符合享受退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从办理退养手续的下一月开始,按照上级补助标准发放老年村医退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卫生室示范点建设、家庭医生优质服务团队和家庭医生服务标兵评选

为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和年度基层卫生室考核内容,每年评选卫生室示范点2所、家庭医生优质服务团队2个和家庭医生服务标兵10名。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93个行政村(居委会)卫生室,由各乡镇卫生院配合设置。村(居)卫生室的行政工作接受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具体业务工作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管理。

(二)村(居)卫生室加挂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匾,原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和村卫生室整合,乡村医生承担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服务工作,不再单独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服务员。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的解聘、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资料和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村(居)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汾政办发〔202239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精准为准。

(四)本办法由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汾西县行政村(居委会)合并后村(居)卫生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2.汾西县村级卫生室设备登记表

附件1     

汾西县行政村(居委会)合并后村(居)卫生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乡镇名称

行政村(居委会)村卫生室数

行政村(居委会)村卫生室名称

1

永安镇

29

永安镇古郡村卫生室. 永安镇铁金村卫生室.

永安镇南沟底村卫生室. 永安镇下山村卫生室.

永安镇马沟村卫生室. 永安镇窑铺村卫生室.

永安镇杨木沟村卫生室. 永安镇柏乐村卫生室.

永安镇桑原村卫生室. 永安镇贯里村卫生室.

永安镇南梧村卫生室. 永安镇太阳山村卫生室.

永安镇神符村卫生室. 永安镇后加楼村卫生室.

永安镇窑头村卫生室. 永安镇东原村卫生室.                         永安镇涧底村卫生室. 永安镇吴家岭村卫生室.

永安镇洪原村卫生室. 永安镇独堆村卫生室.

永安镇冯村卫生室. 永安镇府底村卫生室.

永安镇凤祥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晨熙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府南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北街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南街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府西居委会卫生室. 永安镇金凤居委会卫生室

2

勍香镇

11

勍香镇勍香村卫生室. 勍香镇它支村卫生室.

勍香镇新安村卫生室. 勍香镇胡峰村卫生室.

勍香镇罗殿村卫生室. 勍香镇堡落村卫生室.

勍香镇成家庄村卫生室. 勍香镇西村卫生室.

勍香镇半沟村卫生室. 勍香镇暖泉头村卫生室.

勍香镇云城村卫生室

3

僧念镇

10

僧念镇僧念村卫生室. 僧念镇涧子里村卫生室.

僧念镇师家沟村卫生室. 僧念镇前沟村卫生室.

僧念镇细上村卫生室. 僧念镇仁马庄村卫生室.

僧念镇麻姑头村卫生室. 僧念镇南庄村卫生室.

僧念镇段村卫生室. 僧念镇薛家庄村卫生室

4

和平镇

13

和平镇和平村卫生室. 和平镇赵庄村卫生室.

和平镇沟西村卫生室.  和平镇张泉村卫生室.

和平镇申村卫生室. 和平镇芝麻岭村卫生室.

和平镇河达村卫生室 . 和平镇瓦伦坪村卫生室.

和平镇回王村卫生室. 和平镇邢家要村卫生室.

和平镇大吉利村卫生室. 和平镇盈村卫生室.

和平镇东角村卫生室

5

对竹镇

10

对竹镇对竹村卫生室.  对竹镇刘家庄村卫生室.

对竹镇北掌村卫生室. 对竹镇下柳村卫生室.

对竹镇下庄村卫生室. 对竹镇王家庄村卫生室.  

对竹镇后王堤村卫生室.  对竹镇西河村卫生室.

对竹镇白家河村卫生室. 对竹镇塔上村卫生室

6

团柏乡

10

团柏乡上团柏村卫生室. 团柏乡下团柏村卫生室.

团柏乡枣坪村卫生室. 团柏乡茶房村卫生室.

团柏乡仁马庄村卫生室. 团柏乡李家坡村卫生室.

团柏乡沟堡村卫生室. 团柏乡柴洼庄村卫生室.

团柏乡羊反村卫生室. 团柏乡厚义村卫生室

7

佃坪乡

10

佃坪乡佃坪村卫生室. 佃坪乡徐庄村卫生室.

佃坪乡山云村卫生室. 佃坪乡陈家庄村卫生室.

佃坪乡圪台头村卫生室. 佃坪乡留峪村卫生室.

佃坪乡院头村卫生室. 佃坪乡白衣村卫生室.

佃坪乡芦家垣村卫生室. 佃坪乡郭家庄村卫生室

合计


93


附件2

汾西县村级卫生室设备登记表

序号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来源

1

听诊器

鱼跃

单用

江苏

1

上级配备

2

电子血压计

安氏

AS-35LUSB

厦门

1

上级配备

3

红外线体温计

家康

FR830

深圳

1

上级配备

4

简易呼吸器

天祚

PVC成人型

厦门

1

上级配备

5

身高体重秤

国裕

RGZ-120

江苏

1

上级配备

6

清创缝合包

国产

缝合性

扬州

2

上级配备

7

治疗车

粤康

小号

潮州

1

上级配备

8

不锈钢治疗盘

粤康

四孔

潮州

2

上级配备

9

不锈钢储槽

粤康

17厘米

潮州

2

上级配备

10

不锈钢带盖方盘

粤康

11.5

潮州

2

上级配备

11

不锈钢压舌板

粤康

16厘米

潮州

1

上级配备

12

不锈钢开口器

永协

丁字形

张家港

1

上级配备

13

带盖垃圾桶

科美特

18L

武汉

2

上级配备

14

诊查床

博信

方管

河北

1

上级配备

15

观察床

博信

普通型

河北

1

上级配备

16

无菌柜

博信

喷塑型

河北

1

上级配备

17

中药药品柜

博信

喷塑型

河北

1

上级配备

18

西药药品柜

博信

喷塑型

河北

1

上级配备

19

办公桌

博信

1.2

河北

3

上级配备

20

办公椅

博信


河北

3

上级配备

21

铝合金出诊箱

兴诚

14

衡水

1

上级配备

22

不锈钢输液架

博信

圆盘四钩

河北

2

上级配备

23

地站灯

博信

100W

河北

1

上级配备

24

巡诊包

鱼跃力康

10/


1

上级捐赠

合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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