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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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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236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0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充分发挥我县煤炭产业优势,切实承担起我县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临汾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煤炭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县煤炭产业优势,通过加快长期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持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前提,有序开展山西东泰金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巨开元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巨丰垣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加快煤矿建设,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加快长期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对停缓建矿井项目资源储量、资源赋存、开采价值、安全生产和环境影响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复工复建、关闭退出处置方式,加快推进3座长期停缓建矿井山西东泰金源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位于永安镇涧底村,停缓建煤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巨开元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位于僧念镇岭南村停缓建煤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巨丰垣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位于僧念镇瓦窑疙瘩村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对资源条件好、具备开采价值的矿井,加快推动复工复建对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以及与生态敏感区、黄河流域禁采区重叠等不具备复工复建条件的矿井,有序纳入去产能关闭退出。

对确定推动复工复建的矿井,按照一矿一策原则,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矿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筹措建设资金,围绕制约复工复建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方案,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复工复建。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牵头,由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煤矿主体企业配合)

对无法复工复建的矿井,督促煤矿主体企业落实关闭退出主体责任,20227月底前完成退出方案编制,统筹做好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资金安排、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区接续产业和转型发展等工作,确保2023年完成关闭退出。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牵头,由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

积极督促煤矿企业与规划修编单位对接。在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批复前,对我县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矿井,积极配合、市发改部门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规划修编承诺,同步加快相关手续办理。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牵头,由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加快与省市部门沟通对接

主动担当、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与省、市部门的对接沟通力度,为停缓建煤矿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保障煤炭产量稳定供应。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各煤矿主体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亲自上手、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强化方案制定。各煤矿主体企业要统筹当前长远,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本集团的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挂图作战,务求实效。各煤矿主体企业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2022725前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强化调度监测。各煤矿主体企业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当日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等重大情况必须汇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强化项目梳理日常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日上午10时前将相关煤矿手续办理情况汇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确保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四)强化惩戒问责。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各项工作措施。县直有关单位上报工作进展不及时、落实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长期停缓建不能开工复建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退出。

(五)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件

汾西县煤炭增产保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长:霍俊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志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元建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员:刘之雄   县政府值守中心副主任

师俊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局长

刘志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新平     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局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柏宏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瑞军     县林业局局长

李文红     县水利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办公室主任师俊斌),副主任刘志刚、任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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