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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2〕9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专项行动和冻融期地质灾害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我县经历多轮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全县农房受损严重,加之雨水渗透明显,房屋承载体及高陡边坡坡体含水量增大,冬季霜冻提前,土体水分没有得到充分挥发,冰雪冻融期房屋倒损及地质灾害风险显著提升。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及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检查对象
1. 已完成排查整治的农房,重点是2层及以上房屋、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擅自改扩建的农房(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农房”)和用于出租的房屋。
2. 2021年因灾受损较轻,未进行修缮加固的农房。
3. 2021年汛期后核查认定的106处隐患点及各重点防治区域。
4. 各类易地搬迁安置点、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和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乡镇、村自查,县级部门督查复核的方式进行,从2022年2月7日开始,至5月8日结束,为期三个月,每周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要于3月10日前完成自查。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1. 对所有农房开展“回头看”。
对所辖区域内四类重点房屋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进行全覆盖自查,核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治到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录入是否准确、完整。
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类重点房屋和受灾农房新出现的隐患,要立即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鉴定为C、D级的房屋要第一时间撤离居住户,设立警戒线和标识牌,并及时制定整治措施,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前期通过封存停用、警示标识等管理性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的,要继续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性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根据实际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因灾受损农房重建等相关政策的农户,旧房(危房)未拆除的要坚决进行拆除。
2. 对是否存在漏排现象进行“回头看”
各乡镇(社区)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核实,确保信息详实精准,无一遗漏。尤其是在之前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中发现“漏排漏查”的,要及时汇总报回县住建局,完善信息,确保信息系统覆盖率100%。
要按照灾后重建的资金支付办法加快资金支付,对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受灾户必须在2月底前完成支付。对于剩余资金仍可用于新出现的危房修缮、加固和重建。
3. 对农房质量是否发生变化进行“回头看”。
全面排查农村房屋质量,完善信息,确保信息系统覆盖率100%。同时,组织力量在冻融期对房屋进行的质量评价,杜绝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对于质量确实发生变化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撤离,妥善处置和安排,确保群众有安全住房居住。
(二)深入开展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 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包联制度,对全县10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坡要到顶、沟要到底,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在排查已备案隐患点的同时,要加强备案外隐患点的排查,凡是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不论是否在已备案的隐患点内,都必须进行排查。
二是加大对各类易地搬迁点、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和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要道、重要设施周边地区以及其他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区,更要严密监控、重点防治。要根据隐患灾害程度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对于确实存在隐患的要加强监控,针对性制定防灾各项预案和措施,一旦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一些危险点和一些隐患区要积极组织实施避让搬迁,绝不能出现小患不除、酿成大灾。
2. 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
对因煤矿采煤活动及其他工程活动诱发的隐患点,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群众搬迁避让及隐患工程治理等工作。同时,要统筹利用好3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指标,各乡镇(社区)要严格按照《汾西县2022年度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并同步做好后续保障工作,让群众尽快彻底远离地质灾害的威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社区)要负责组织好辖区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防治重点,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特别是要对高陡边坡加强排查整治,以部门、乡镇、社区或村庄、片区为单位,将每个隐患点都纳入安全风险管控范围,做到工作责任明确、排查全面到位、整治彻底有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社区)要牵头负责落实属地责任,精准排查,扎实整改;县住建局要统筹用好危房改造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相关政策,指导乡镇(社区)及时高效整改;县自然资源局要用足用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督促乡镇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组织不力、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发生农房倒塌、地质灾害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乡镇(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规范完善灾后重建修缮“一户一档”资料,于2月28日前全部交回灾后重建修缮领导小组(县住建局村镇股);二是每周五将附件2报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住建局村镇股);三是将每周五附件3-5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地环股)。
联 系 人:
住 建 局 崔 薇 15392518920
电子邮箱:fxxzjjczg509@163.com
自然资源局 刘志伟 0357-2120098
电子邮箱:1371755488@qq.com
附件:
3.汾西县享受相关搬迁政策旧(危)房未拆除农户统计表.xls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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