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6
【字体:

汾政办发〔2022〕20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0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确保我县各项建设有序推进,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打击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真正维护好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创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坚持协同配合的原则。各乡镇(社区)在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协调联动、整体发力。

(三)坚持辨证施治的原则。对历史形成的非法建筑登记建账,按相关政策规定分类处置;对本文件下发后新出现的坚决予以拆除。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辖区内,重点为城镇开发边界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突出整治县城主干道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各乡镇(社区)所在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高陡边坡削坡建房。

1. 未经土地、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占地行为;未经土地、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进行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设行为。

2.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许可,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城市容貌观瞻的围挡围墙。

四、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合乡镇政府(社区管委会)、公安、司法等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巡查、发现、查处工作。指导和定期组织乡镇(社区)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同时配合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等日常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涉嫌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作出处理,限期抓捕相关责任人。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找违法责任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涉及的生态环境破坏及环境污染的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审定占用供电高压走廊需拆除的对象。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在限定自行拆除期限后,实施断电。

县法院:负责追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涉及的违法主体法律责任,做到应诉尽诉,应判尽判,从重从快。

各乡镇(社区):负责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巡查、制止和打击。乡镇及村级为第一发现和第一报告人,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切实防止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五、工作步骤

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明确界线、分清阶段、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10日至430日)

通过宣传车、宣传单、宣传册、横幅、广播电视、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集中宣展和进家入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宣传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打击的必要性,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一种防违、控违、拆违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51日至520日)

各单位要同时开展全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以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占地;近年来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私搭乱建;主要交通沿线和居民小区周边的违建、围挡等违法建设行为;各乡镇(社区)所在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由各乡镇(社区)自行组织巡查摸底,对认定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实施整治阶段(521日至830日)

重点拆除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图斑;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城区主干道两侧的违建、围搭、围挡以及堆积物的清理;各乡镇(社区)所在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及构筑物。在分类认定的基础上,对违法建筑所有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其接受处理或自拆,对责令整改期满后,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四)巩固提高阶段(1231日前)

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制止违法建设的共同责任体系。要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动群众,走好群众路线,真正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及时掌握违法违章建设动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拆除,将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决心全力以赴拆除违法建筑,彻底解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这一顽疾。

(二)压实责任、公正执法

要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等单位要依据职能划分严格执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必须从源头、从基层抓起,各乡镇(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一经发现,及时衔接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作为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造成工作被动且影响恶劣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问责。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对于违法建设,应予坚决整治或拆除,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疏堵结合,及时妥善化解矛盾,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对因拆除违法建设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及时审理。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抗诉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严禁出现恶性事件。

(四)广泛宣传,细致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于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登门入户的说服教育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和拥护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五)举报奖励,全民参与

全县上下要营造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各有关单位、部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自然资源、住建等执法部门要及时对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实行奖励。同时,对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密,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七、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伟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柏庆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员:梁虎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宏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牛占荣  县公安局政委

任新平  临汾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局长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汾西县供电公司经理

孟小文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乔军华  永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振华  勍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贾云钢  僧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立新  对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和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效  团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佃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刚同志(兼)任。


相关解读:【图解】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5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