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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支持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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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2〕25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支持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汾西县支持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扶持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支持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

财政奖补扶持政策

推进我县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发展新突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转型,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21〕24号)、临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临财预〔202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如下我县支持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扶持政策。

一、奖补对象

在我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纳入和年度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从事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发展方向的第三产业、新兴产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稳增长激励政策。

对当年新入统的第三产业、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入统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如果上级有奖补政策,落实上级奖补政策,二者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一次性兑现,若入统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下一年度拨付奖励资金前退库,则不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政策。

对连续在统的企业按1万元/年/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连续在统的个体工商户按0.5万元/年/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一次性兑现,若连续在统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下一年度拨付奖励资金前退库,则不予奖励。

三、奖补资金拨付程序

每年4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并会同县统计局、发改局、税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资料审核,每年5月底前完成资金申报,对拟奖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四、各部门职责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核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工作。

(二)统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入统情况进行甄别,对行业部门申报的企业类型、入统时间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策相关要求,预算安排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税务部门负责对行业部门申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进行审核,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五)发改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情况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属于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六)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主动服务,支持第三产业、新兴产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顺利发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工作,全力支持我县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督促引导相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统尽统。

(二)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热情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及时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许可证、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等申请事项。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积极促进奖补政策落地见效。

(四)严肃执行纪律

对年度发生拖欠薪酬、产品质量不达标、侵权、偷逃税、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被统计部门认定台账不符合统计标准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予奖补。

申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需对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5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的各类奖补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涉及到的奖补政策,如与我县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存在类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自愿选择申请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述奖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执行期限为2022年—2025年。

此《奖补政策》由汾西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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