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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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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2〕19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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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现状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貌及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

县地处吕梁山脉南部东侧,自西向东展布于吕梁山山脊线至汾河韩信岭峡谷之间的倾坡地带地貌受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及地层岩性的制约,形成了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分布及发育特征地质灾害隐患点106按类型划分地面塌陷隐患25处,滑坡隐患点34处,崩塌隐患点47按险情划分:中型隐患点12处,小型隐患点94处;乡镇划分:永安15处,僧念12处,和平24处,勍香11处,对竹14团柏11处,佃坪8,社区管委会11按责任部门划分:住建局13处、发改(能源25处、交通运输局4处、自然资源局64其中:

高陡边坡23处:永安3处,和平4处,勍香2处,对竹1佃坪4,社区管委会9

安装监测仪器隐患点14:永安1僧念3和平4处(专业监测1处)勍香2对竹1佃坪1社区管委会2

拟安装普适型监测设备点19永安镇2处,僧念镇2处,和平镇2处,勍香镇1处,对竹镇2处,佃坪乡3处,团柏2,社区管委会5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1我县年平均气温为11.0,较历年偏低0.1,年降水量926.5mm,比历年年均降水量520.2mm)偏多近8成,降水异常偏多且分布不均。特别是自93日至1012日,40天内有29天出现降雨,累计降水534.6mm2022年以来降水16.8mm,比常年同期偏多,近期日照时长较往年偏多,经多部门会商,预测冻融期比往年提前,全年降水仍将呈分布不均态势、冻融期和汛期持续强降水期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

按照我县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点,结合地质灾害点的发育密度,将全县划分为高、中、低三个易发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危险性分区基础上,将全县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大区。其中: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369.47km2,占全县总面积42.2%,主要分布在西北部以及东部和南部,涧河以西、黎-高速南北两侧,涉及全县所有乡镇(社区);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332.8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8.1%,主要分布在西北部,涉及社区管委会、永安镇、对竹镇,勍香镇、佃坪乡;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总面积约172.2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9.7%,主要分布在西南部,主要涉及和平镇、团柏乡。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科学判研防治趋势,狠抓防治责任落实。

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会同气象、水利、住建、交通、应急等部门定期组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议,进行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发展变化趋势,确定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科学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逐项明确部门防治责任履行好本行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部门监管。各乡镇(社区)要切实落实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能力,辖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防范,特别高陡边坡强化日常排查巡查,严格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对现有的每个隐患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户口式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夯实地灾防治基础,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冻融期和汛期等重要防治时段,要扎实开展以高陡边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城乡周边人口密集区、各类移民新村、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临时工棚区、工矿施工区、交通沿线、土窑洞、学校、医院及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对坡顶、坡底有财产或人员居住的高陡边坡要逐点逐段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坡要到顶、沟要到头”,要将可能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各乡镇(社区)要逐一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及时将“两卡”发放到位。有针对性的采取临时避让、排危除险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狠抓宣传培训演练

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治人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培训,提高预警监测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强防灾知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防治手册,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播放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片,广泛宣传防灾避险知识,使受威胁群众通晓防灾预案、预警信号、避灾线路、避灾地点,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适时组织开展县级综合地质灾害应急示范演练,各乡镇(社区)结合每个隐患点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避险为主的应急演练,努力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完善群策群防体系,狠抓监测预警防范。

进一步更新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逐步探索地质灾害防范人防和技防双控模式,运用仪器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方式,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按照省、市信息化建设要求,逐步探索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平台,实现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五)聚焦重点防范对象,狠抓灾后避险搬迁。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主要指示,严格落实省、市灾后重建工作部署,按照《汾西县2022年度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工作,10月底前全面2022省、市下达300搬迁任务逐步消除隐患点威胁,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强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印证材料,确保资料真实、规范、齐全

(六)盯紧重要时段区域,狠抓应急响应能力。

乡镇(区)、有关单位要高度关注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和预预报信息。在强降雨期间,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县自然资源局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支撑服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应急队伍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应急物资,救援器材和应急车辆要足额储备到位,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门要组织好各项应急工作准备,成立专业救援队伍,积极开展防灾救灾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响应能力。

、工作职责分工

1. 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指导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健全和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协调解决防灾、避灾工程建设用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和指导责任单位进行治理;管理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搬迁工作;对应急管理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2. 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 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对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4. 应急管理局:编制修订和不断完善《汾西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警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和准备。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工作和日常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筹备应急救援必要的设备和装备物资。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对威胁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 公安局:负责维护地质灾害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全转移工作

6. 民政局:协助政府对灾民进行临时转移安置;负责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监督工作设立救灾物资发放地点负责应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死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7.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8.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对危及市政基础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行为。及时维护城市基础设施,防止管网跑水、渗漏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发现隐患或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审批地下工程建设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抗震功能,防止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不当发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落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

9. 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负责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对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政府做好采煤沉陷区的治理搬迁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对威胁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负责煤矿企业因采掘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和采煤沉陷区的治理搬迁组织工作。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煤矿企业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予落实。做好应急救灾物储备、轮换、日常管理工作

10.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及全县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负责编制公路隐患区防灾预案,公路沿线警示牌、警戒线的设置,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管;负责公路交通沿线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应急处理

11. 水利局:负责组织对危及水利部门所管辖的水库、水利设施安全的地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督促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协助自然资源、气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

12. 林业局:负责林区、绿化区、公园等所辖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 生态环境局:负责重点矿区、重要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工作;风景区地下水的水污染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易灾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14.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纳入行业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文物建筑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景区重要地段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标识,做好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日常隐患巡查排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15. 教育科技局:负责开展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培训、演练;对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负责辖区内机构的群测群防警示标志设立,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临灾预警信息发布和人员财产撤离路线制定

16. 融媒体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演练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应急等信息。

17. 气象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雨情预报信息;会同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

18. 国网汾西供电公司:负责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负责地质灾害区电力抢修、供应和保障工作。

19. 各乡镇(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巡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隐患防治通知书的印制和发放,负责制定本级年度防治方案并加以落实;负责辖区内隐患点警示牌、警戒线、避灾点和疏散线路的设置;对力所能及的隐患及时消除;负责辖区内监测负责人、监测人、群防群测人员及融冻期、汛期值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隐患点档案、巡查记录等相关资料按照汛期“三查”制度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隐患点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查,宣传培训、应急避险演练、制发放防灾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应急值守及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并与隐患点村委签定责任书。

各村民委员会当地群众各矿山企业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及本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记录和险情上报工作,对群测群防隐患点责任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等相关工作。

20. 各类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金,开展本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治理。

21. 建设用地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要按照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政策负责对所使用土地范围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日常动态监测,积极上报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参与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群测群防、应急避险、工程治理、生产自救等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公安、财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交通、气象、供电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社区乡镇主任为成员的汾西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负责组织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日常工作。

严守值班制度各乡镇(区)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必须牢固掌握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严格24时值班制度,保证在岗和值班电话畅对辖区地质灾害监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反馈、上报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迅速上报和应急抢险,做好值班记录。对消极怠工、瞒报、漏报,贻误险情,按情节轻重将作出严肃处理。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严守巡查监测制度各乡镇(社区)、基层隐患点监测负责人、监测人在冻融期和汛期要组织力量对10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易发区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危险区和隐患区的灾情发展趋势及监测、报警、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报告,并聘请专家认定,根据专家意见制定治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居民告知,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和损失。隐患点非汛期15天监测一次,汛期每5天监测一次,持续降雨天气时,特别是12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中型隐患点每2小时监测一次,及时、认真、完整记录监测数据并上报监测情况。

严守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向政府和主管部门上报处置情况。发生地质灾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按照《汾西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出应急处理。

严守气象预报预警制度更好地运用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当出现三级或三级以上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时,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严格责任制度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县冻融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对组织不力、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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