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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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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1〕10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有效做好事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事故分级

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3)。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县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政府分管副长。

副指挥长:政府办公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信应急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县卫体局应急国资委、能源局、通信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气象局、武警汾西县中队、消防救援队。

县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分级应对

安全生产事故采取分级应对措施,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同一市两个以上县的,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3现场指挥部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视情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长:政府分管副长。

副指挥长:政府协管副主任应急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险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2.3.1综合组

组长:应急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应急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抢险救援组

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应急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

职责:掌握事故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3.3技术组

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直部门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措施建议。

2.3.4医学救护组

组长:县卫体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卫体局,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3.5环境监测组

组长:生态环境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水利农业农村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制定事故造成的大气、水源或土壤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2.3.6社会稳定组

组长:公安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3.7宣传报道组

组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委宣传部,乡镇政府及宣传单位

职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2.3.8应急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镇长

成员单位:交通国资委、能源局、通信管理局、气象局、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2.3.9善后工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镇长

成员单位: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职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风险防控

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内重大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4监测和预警

4.1监测

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与能源、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及共享机制。

4.2预警

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内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相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及企业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应急部门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应急部门、相关部门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预防性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除前或者控制、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应急及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应急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上报事故信息,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5.2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县政府及应急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5.3级响应

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协调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5.3.2三级及以上响应

符合三级及以上响应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指挥长,由指挥长启动相应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行动。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4加强灾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6组织展开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7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8及时、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9按照国家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支持。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应急部、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5.3.3响应调整

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情况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3.4响应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一级、二级、三级响应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救援力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护队伍和企事业单位人员。

6.2资金保障

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事发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6.3其他保障

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2调查评估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政府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附则

8.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汾西县政府办公印发的《汾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负责解释。



      附件:1.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附件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人员

职责


指挥长

政府分管副

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挥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建议,并指导协调落实响应措施;组织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报告和协助发布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指导县安全生产事故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专家信息库。


副指挥长

政府协管副主任


工信主要负责人


应急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

指挥机构

职责

委宣传部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发布和报遒,积极引导舆论。

发展改革

负责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

工信

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

公安

负责组织和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和远程交通管制、疏导;协助进行人员疏散、转移等职责范围内的救援工作。

民政

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财政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级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指导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预算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关经费的保障制度。

自然资源

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

人社局

指导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

指挥机构

成员单位

交通

负责协调征用公路运输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公路运输通道通行;负责组织协调路运输、公路建设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水利

负责组织水库生产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

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卫体局

负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相关部门开展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区域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必要时,协调调动级及事发地周边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支持。

应急

承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演练;指导全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事故信息接收、核查、上报、发布;综合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事故救援的各项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资委

会同应急参与属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属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能源局

负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电力运行保障工作。




附件3: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4:


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2.造成30人以上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发生重大事故;

2.造成10人以上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超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发生较大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四级响应:

1.发生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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