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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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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1〕51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汾西县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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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连日来,我县普降暴雨,全县所有乡镇不同程度发生灾情,窑房倒塌、出行受阻,给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带来很大威胁,为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疫,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及中毒等次生事件,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

三、工作内容

做好灾后全面消杀工作

各乡镇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和村(居)委人员全方位排查灾区的疫区、疫点和病媒孳生地,以蓄滞洪区和转移群众安置区作为重点消杀区域,突出重点部位、突出受灾农村、突出特殊疫区疫点,实施清垃圾(杂物)、清污(淤)泥、消毒消杀“两清一消杀”工作,县畜牧中心要指导各乡镇(社区)对因洪灾造成的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社区)要认真组织养殖户开展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消毒,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对被洪水淹没过的商场、居民房屋等室内区域及街道、村(居)委会等室外公共活动区域进行彻底的卫生处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交通工具清污后,对交通工具内部物体表面消毒喷洒或擦拭。应做好一般生活垃圾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消毒后,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因洪涝灾害引发次生疫情和灾害。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医疗集团、县畜牧中心、各村(居)委会

做好灾后饮用水应急监测

各乡镇(社区)要加强灾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特别是水源附近的环境卫生工作引导受灾群众科学搞好环境卫生;县疾控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要加强水质卫生监测,对水厂(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原水)和出厂水进行微生物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监测,保障全灾后供水安全,未经检测的水源,不得用,对多次水质检测不合格的,要坚决停止供水,实行临时应急供水。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

做好灾后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

开展灾后有关的传染病风险评估,是提高洪灾过后传染病控制工作针对性、有效性、敏感性、安全性,有效避免资源浪费的必要技术措施和科学手段。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灾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动态监测,对新冠肺炎、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细菌性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传染性乙肝、登革热、乙脑、布病等虫媒经血人畜共患传染病等开展评估监测,提高灾后重点传染病早期识别、诊断、报告和评估能力;密切监测本地传染病发病报告情况,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巡查监测指导,加强疫情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苗头,做出预警并报告县卫体局,全面、高效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医疗集团

做好灾后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县、乡医疗机构要开设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全力以赴、精心救治每位受灾受伤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各类感染性疾病门诊运行机制,规范做好院内感染防控。要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做好传染病疫情暴发防范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

继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要时刻绷紧新冠疫情防控这根弦,越是在灾情重的时刻,越要守牢新冠疫情防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两手抓两不松。新冠肺炎疫情始终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心,在全力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同时,绝不能放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持续加强多点触发预警监测,增强早期监测时效性、灵敏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确保及时处置。要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快接、能接尽接,确保如期完成接种目标任务,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做好防疫知识宣传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水灾之后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人畜粪便处理和"四害”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坚决不喝生水、不喝被污染的水,不吃洪水泡过的食物,严防病从口入。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要扎实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杂物,清除病媒孳生地。要强化宣传力度,稳妥推进预防接种工作,注意个人卫生,进出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如感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增强群众防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县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将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排除各种干扰,全身心投入到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中去,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等次生事件发生。

(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灾后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真正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严格灾防疫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消毒技术参考方案

          2、病媒生物防控技术参考方案


附件1:

消毒技术参考方案

一、消毒目的

对传染病病人和染疫动物排泄物、分泌物或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和人的皮肤上的致病微生物进行杀灭。由于灾区卫生条件恶化,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在灾区开展预防性消毒。

二、消毒剂的选择

选择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

三、常用消毒方法

按照消毒产品说明书中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灾区各种物品的具体消毒方法如下。

(一)饮用水。采用集中式供水。对分散式供水如浅井水、坑塘水、河渠水,取水后应在缸、桶等容器内进行消毒处理,不能直接饮用。一般使用含氯消毒片或泡腾片(如:漂白粉精片、二氯异氰尿酸钠等)消毒。加入量按每升水3mg-5mg有效氯计算,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达到0.5mg/L。

缸水、桶水消毒一般每50kg水加入片剂或泡腾片1片。

井水可采用定时投加漂白粉消毒法:将所需量漂白粉放入碗中,加少许冷水调成糊状,再加适量的水,静置10分钟。将上清液倒入井中,用取水桶上下震荡数次,30分钟后即可使用,一般每天消毒2-3次 ,余氯应达到0.7mg/L。

井水消毒也可采用持续加漂白粉法:在容器(如塑料瓶)上面或旁边钻4-6个小孔,孔径为0.2cm-0.5cm。根据水量和水质情况加入漂白粉精片(一般每瓶装250g-300g),用细绳将容器悬在井中,利用取水时的振荡,使瓶中的氯慢慢从小孔中放出,以保持水中有一定的余氯量。一次加药后可持续1周左右。采用本法消毒,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投加药物,测定水中余氯,余氯应达到0.7mg/L。

(二)一般用具。受到粪便污染或怀疑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

(三)食饮具。餐饮业、食堂等共用食饮具及家庭有传染病人时,首选煮沸消毒,消毒15分钟,也可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时将食具浸没在含有效氯250mg/L的消毒液中,作用15分钟,然后用洁净水冲洗,除去残留消毒液。

(四)墙壁、地面。墙壁、地面受到病人粪便、呕吐物或体液血液污染时,应进行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雾或喷洒,作用2小时。土质地面600mL/m2、水泥地面300mL/m2,土质墙200mL/m2,以将墙壁或地面喷湿为度。

(五)厕所粪便。厕所数量应与安置点人数相适应,一般按每45人一个蹲位配置。有条件的应尽量采用水冲式厕所、流动厕所和无害化厕所,这类厕所不必在现场对粪便进行消毒处理。厕所蹲位不足时,可以选择合适的地点挖建简易厕所,厕所应建有围栏和顶盖,避免雨水漫溢粪便污染环境,厕所内可定时泼洒20%漂白粉乳液以除臭并消毒。当粪便接近便池容积2/3时,应及时加土回填覆盖,另建厕所。无法加土覆盖的,可使用生石灰或漂白粉覆盖,表面厚度达2cm。

(六)生活污水。灾民安置点的生活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应通过排水沟或指定倾倒地点等方式尽量收集。收集的污水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加氯量为10~50mg/L,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保持5mg/L。

(七)手卫生。日常生活中饭前便后可用肥皂流水洗手。无条件洗手时,可使用快速免洗手消毒剂涂擦双手;处理污染物后,可用肥皂加流水洗手,也可用0.5%碘伏消毒液浸洗作用1-3分钟,或使用消毒湿巾擦拭双手。

附件2:

病媒生物防控技术参考方案

病媒生物控制首先要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对公共厕所、私厕、垃圾桶、垃圾堆放场所、各种积水和污水定期进行清查和清理。主动搜索和控制孳生地,对发现的蚊、蝇、鼠、蚤及其孳生地等进行局部、定向杀灭。

一、环境治理和孳生地控制

(一)环境治理

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在安置点等临时或永久居住区设立足够的临时垃圾站,使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不随地扔垃圾,提倡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减少蚊蝇鼠等有害生物的孳生。

(二)孳生地的搜索与控制

孳生地搜索与管理:在为居民、灾民喷洒药物的同时,及时发现环境中存在的卫生条件差的公共厕所、私厕和垃圾堆放场,以及蚊虫密度较高的场所和蚊虫的孳生地,督促居民和社区管理人员实施蚊、蝇孳生地的清除和控制。

蝇类孳生地控制:对于公共厕所、私厕等,可以使用滞留喷洒处理厕所内1米以下的墙面、蹲坑挡板,两周处理一次。如果厕所内有大量蝇类,可以进行空间喷洒予以杀灭。

二、蚊蝇等成虫控制

(一)物理控制

使用粘蝇纸、粘蝇条、诱蝇笼、蚊蝇诱灭器(诱杀蚊蝇灯)、电蚊拍、苍蝇拍等捕杀蚊蝇。

(二)化学控制

对高密度区或整个安置点,蚊蝇控制用含有高效氯氰菊酯、氯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马拉硫磷、辛硫磷等有效成分的药剂,使用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等喷洒进行蚊蝇控制。

在临时居住帐篷或住所周围5-10米范围作表面喷洒,防止蜱螨蚤侵害。

三、鼠类防制

对灾民安置点、救灾营地等有鼠的部位进行定点处理,对垃圾收集点、厕所等重点部位定期投放灭鼠毒饵。当灾民安置点的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达到灭鼠的参考指标时,建议对整个灾民安置点进行相应的灭鼠处理。震灾期间的临时聚居地属于特殊环境,对灭鼠的方法选择有所不同:

(一)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粘鼠板等。注意操作安全,避开儿童。

(二)慎用毒饵。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则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如有鼠源疾病发生须灭鼠时,须做好死鼠的收集处理等工作。

(三)灭鼠只能用国家准用鼠药,建议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见表4)。绝对不容许使用毒鼠强(424)、氟乙酰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他药物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

(四)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或方便面等。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承担。投毒后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

(五)为避免鼠死后,游离鼠体的蚤、蜱、螨等病媒生物袭击和叮咬人,最好在灭鼠同时,即死鼠高峰期之前在居住区滞留喷洒杀虫剂,但要避免杀虫剂喷洒到灭鼠毒饵上,以免影响毒饵的适口性。

(六)在居民没有撤离的村庄,必须做好环境卫生,柴草远离住房,室内物品保持清洁,保管好粮食、饲料。针对医院、临时救治场所、食堂、灾民集聚地、粮库、物资库等重点场所,投放抗凝血灭鼠剂溴敌隆、大隆等毒饵。

四、安全事项

施药前注意做好宣传工作,防止人畜中毒。尽量避开中午温度较高的时段喷洒药剂。

卫生杀虫灭鼠药剂要做到专库、专人管理。卫生杀虫、灭鼠药剂运送、分装及喷药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衣裤、戴帽子、眼罩、口罩、手套等。工作期间禁止吸烟、饮水、进食。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个人清洗、器械清洗、药剂入库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在当地医疗机构储备适量杀虫剂的解毒剂(如阿托品、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维生素K1解毒剂等),发现有中毒现象,首先清除毒物,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时,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并及时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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