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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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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157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2021—2022年秋冬季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汾西县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管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力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山西省2021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124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以及临汾市关于开展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为目标,在严格执行省、市错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位置、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绩效等级等确定错峰停限产比例,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倒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管控范围

全县重点涉气行业企业。

三、管控时间

20211021-2022331日。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个时段20211021-20211231日,第二个时段202211-2022331日,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四、管控原则

错峰生产管控执行分治理水平、分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

(一)严格治理水平差异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水平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企业不予管控,对绩效分级为BB-C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且国家省和社会普遍认可的标杆企业,予以适当生产比例

(二)严格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对错峰管控类别内企业实施违法加严管控,对其他工业企业实施守法不管控,违法严管控协调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管控内容

(一)砖瓦行业

1.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5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错峰停产

(二)工业涂装、洗煤、混凝土搅拌、家具制造等其他行业

1.在百日攻坚行动和2021-2022秋冬防期间,未出现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错峰。

2.在百日攻坚行动和2021-2022秋冬防期间,出现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停产4个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秋冬季期间,我县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叠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后,空气质量形势尤为严峻。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对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各乡镇(社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管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办按照县政府安排,做好错峰生产管控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通报、整改等工作。各乡镇(社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履行错峰生产管控工作职责,加强对管控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为管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管控要求。错峰停限产期间,如遇其他类型生产管控的,其他类管控时限可纳入错峰时限;其他类管控措施严于错峰停限产措施的,严格执行其他类管控措施。

(四)细化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管控要求,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减排量不低于上一个秋冬防;要将管控措施细化到生产线、设备,明确相关停限产要求。限产方式优先选择错时或轮流停产措施,要将停产时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时段;停产方式严格采用生产线整体停产方式实施。

(五)强化执法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对秋冬防期间发现企业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直排的,加严一级管控,直至停产整治。对秋冬防期间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或加大错峰管控比例,问题严重的,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涉及项目实施限制审批。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对超标时段(以日计)实施等量补偿,对发生违法行为靠近秋冬防结束,停产时间不能达到应停产时限的,秋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企业和负责人双罚制,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六)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错峰生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行动迟缓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公开曝光,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惩戒,督促整改。对在管控工作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为不法企业和业主充当保护伞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按时报送情况。各乡镇(社区)要根据方案要求,核对涉及企业数量,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对报送的清单,要认真核对确保做到涉及企业或主要生产线全覆盖;对方案中未涉及企业类型,可结合实际自行增设并明确管控要求),于1023日前将各自工业企业错峰方案和管控清单报县大气办。

同时,各乡镇(社区)要指导企业结合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确细化停限产等管控要求。


相关解读:《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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