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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西县洁净煤供应补贴办法》的通知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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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发〔202158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西县洁净煤供应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汾西县洁净煤供应补贴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2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洁净煤供应补贴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汾市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散煤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建立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以上游洁净煤供应企业为保障,洁净煤供应点为枢纽的一体化洁净煤物流配送体系,健全煤炭质量和煤炭市场秩序监管体系,在保障群众清洁、绿色、安全、温暖过冬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群众冬季取暖成本,从而改善我县冬季空气环境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洁净煤供应范围

禁煤区以外的区域。

(二)洁净煤煤质标准

1、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37%以下的烟煤或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2%以下的无烟煤(GB-34169-2017);

2、含硫量0.5%、挥发分12%以下的型煤;

3、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5%以下的焦炭;

4、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0%以下的兰炭。

(三)洁净煤供应企业和临时供应点

1、供应企业

汾西县盛达储煤场(汾西县团柏乡下团柏村)、汾西县鸿湖洗选厂(汾西县僧念镇师家沟村)

2、临时供应点(涉及6个乡镇10个供应点)

(1)永安镇洁净煤供应点:东曹洼掌村、府底村、东门原煤气化厂。

(2)对竹镇洁净煤供应点:原下庄焦化厂。

(3)勍香镇洁净煤供应点:原郭家庄铁厂、西村。

(4)佃坪乡洁净煤供应点:佃坪村。

(5)团柏乡洁净煤供应点:沟底村、下团柏村。

(6)和平镇洁净煤供应点:和平村。

(四)洁净煤补贴标准

禁煤区外的居民在县政府公示的洁净煤供应企业和临时供应点购买洁净煤,按照县财政补贴600元/吨,各乡镇(社区)补贴200元/吨,每户按照1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价格随市场煤价变动相应增减。

(五)洁净煤补贴流程

1、禁煤区外居民持身份证和购煤票据到政府公示的洁净煤供应企业和临时供应点购买洁净煤。

2、各乡镇(社区)和销售企业根据购煤票据建立健全洁净煤供应台账,完善洁净煤供应凭证。

3、供暖季结束后,各乡镇(社区)将整理汇总后的洁净煤供应台账和票据上交县散煤办,县散煤办核对后提请县政府拨付补贴资金。

三、洁净煤煤质管控

(一)企业严格自检

企业要严格执行洁净煤标准采购、销售洁净煤,严格落实质量监督流程,做到批批自检、批批达标,确保洁净煤质量。

(二)加强部门监督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有效控制”原则,加强质量监管,严禁违规操作、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职责进行抽检,对民用煤供应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完善售后服务

县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及供煤企业要主动了解居民洁净煤推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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