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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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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发〔202312

汾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汾西县人民政府

                                            20231017

(此件公开发布)


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小麦扩面增产工作,有效应对我县小麦种植面积下滑趋势,激发小麦种植主体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扩面增产提质增效为目标,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主动扛起粮食安全责任,通过对小麦种植主体实施补贴,加快小麦种植推广步伐确保我县小麦生产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先行鼓励我县中南部乡镇永安镇、僧念镇、和平镇、团柏乡四个乡镇稳步增加小麦播种面积,2023年小麦播种面积增加1.5万亩,在今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勍香镇、对竹镇、佃坪乡三个乡镇增加小麦播种,2024年全县增加小麦播种面积3万亩,力争用3-4年时间,我县小麦播种面积增加9万亩,以实际行动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小麦在面积、单产、品质、效益上实现四增

补贴内容

针对县域内种植小麦的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种植主体。发生土地流转、托管等行为,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及实际种植情况,确定补贴对象。按照种植主体实际种植小麦面积确定补贴标准:50亩以下零散种植小麦的,每亩补贴200元;50-100亩以集中种植小麦的,每亩补贴250元;100亩及以上集中种植小麦的,每亩补贴300

四、补贴程序

(一)村委集中申报

以村委为单位,组织小麦种植主体填写《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申报表》(附件1),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多报、漏报现象。村委负责核实申报人、地块位置、种植面积、账户信息等,核实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审核确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精准核实并汇总,填写《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乡镇汇总表》(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

(三)县级抽验补贴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发改局(粮食中心)、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采取抽验的方式,对各乡镇小麦种植面积进行验收,抽验面积不少于种植面积的10%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或者种植主体银行账户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小麦种植面积的申报和核查确认工作,要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完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主体。

(二)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及村委对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专项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任务考核。县农业局会同县发改局(粮食中心),要把各乡镇扩大小麦种植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高质量落实推进小麦种植工作任务。

(四)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要通过发放资料、广播、电视、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小麦种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我县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六、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执行时间为2023101日至20251230日,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申报表

2. 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乡镇汇总表


相关解读:【图解】汾西县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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