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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函〔2024〕14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汾西县创建节水型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安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县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合理用水水平,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临汾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节水型城市要求,结合汾西县实际情况,现成立汾西县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英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伟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贾 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师俊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宿顺平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周锁龙 县财政局局长
孟富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新平 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局长
李文红 县水利局局长
郭香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亥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宝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庆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乔军华 永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向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宏兼任,副主任由郭向前兼任。
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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