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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办函〔2023〕27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汾西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按照临汾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建立临汾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临燃专办函〔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专班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其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专班办公室
组 长:郭 凯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伟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柏庆安 县住建局局长
柏宏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赵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师俊斌 县发改局局长
周锁龙 县财政局局长
牛占荣 县公安局政委
郭瑞华 县教科局局长
郝新华 县民政局局长
孟富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宿顺平 县工信局局长
师永龙 县交通局局长
郝茂林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庆文 县卫体局局长
牛红龙 县文旅局局长
陈庆华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午晓兵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贾 宏 县住建局副局长
乔军华 永安镇镇长
高振华 勍香镇镇长
郭亚琪 僧念镇镇长
曹立新 对竹镇镇长
贾 莹 和平镇镇长
郭效君 团柏乡乡长
张 琼 佃坪乡乡长
职责: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柏庆安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机制,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实施。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工信 、公安、交通、消防救援等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整治工作。
(二)联席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单位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调度通报机制
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相应的调度通报机制,根据专班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城镇燃气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系统APP检查填报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四)挂牌督办机制
对城镇燃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燃气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挂牌督办,并按“五落实”要求督促整改。挂牌和整改情况要上报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督导检查机制
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每月对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督查,推动各部门做深做细做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联合检查机制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组织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工信、公安、交通、消防救援等专班成员单位,聘请燃气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方式对城区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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