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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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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发〔2022〕3号

汾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直有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和全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我县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确认级行政执法主体5个(2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和3个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和省政府《关于同意临汾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7)撤销邢家要乡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布。

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未经政府确认,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对外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具备受委托执法资格的事业组织,不得具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政府将对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再次进行清理、确认和公布。

附件:1汾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2、汾西县第三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汾西县人民政府

                                            20224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汾西县第三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一、法定行政执法主体(2

单位名称

    

监督投诉电话

派出机构情况

汾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汾西县政府大院

0357-3997828


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汾西县古郡垣新区服务大厅

0357-5160228


二、撤销法定行政执法主体(1个)

单位名称

    

监督投诉电话

派出机构情况

汾西县邢家要乡人民政府

邢家要乡邢家要村

0357-6701191


、受委托执法组织3

单位名称

委托机关

   

监督投诉电话

汾西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汾西县应急管理局

汾西县东大街

0357-6704302

汾西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汾西县自然资源局

汾西县晨熙北路

0357-5122589

汾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汾西县西大街

计生服务站

0357-6704281

注:汾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承办机关为汾西县司法局,监督投诉电话:0357-512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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