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汾西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21 | 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3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19.88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群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行政执法及农情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强部内各单位、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地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个案指导、分析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充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使群众能通过网络充分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以及我县三农工作开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9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03573号 网站标识码:141034000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