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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招募第三方企业合作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的公告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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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解决群众充电难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共同推进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建设范围:汾西县县城建成区东西大街公共区域范围。包括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等。

2.建设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合理规划和安装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及配套消防设施充电设施须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配套建设监控系统、警示标志等;充电车位根据实设计加装遮阳棚

二、合作模式

1.场地提供:汾西县住建局负责规划选取19个(初步)位置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规格为5米充电棚“一拖八”,即一个充电端口配置八个充电口的方式进行排布,并负责监督第三方企业按照要求设计图纸建设。

2.企业投资:引入企业“带资建设、自主运营”模式承担设备采购、安装、运维等全部费用运营期限10年。

3.收益分配: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并做好价格公示,通过充电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报名须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营范围涵盖充电桩相关业务。

(三)投资人具备类似项目的过往业绩。

(四)投资人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818日至822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

2.联系方式: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吴永刚 0357-5125960  

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方案(含技术标准、运维计划、收费标准等)。

4.资金实力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安全认证等)。

五、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组织对投资企业的申请文件开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中选人。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公告各项条件的,则该投资企业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企业报名且同时满足各项条件的,择优选定投资企业。

六、附则

1.本公告由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2.企业需承诺充电服务收费完全按照省、市、县相关标准合理制定,并承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责任。

3.报名企业认可政企合作运营模式,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合作协议为准。

本次合作企业招聘的详细规则及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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