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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解决群众充电难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共同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建设范围:汾西县县城建成区东西大街公共区域范围。包括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等。
2.建设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合理规划和安装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及配套消防设施;充电设施须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配套建设监控系统、警示标志等;充电车位根据实际设计加装遮阳棚。
二、合作模式
1.场地提供:汾西县住建局负责规划选取19个(初步)位置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规格为5米充电棚“一拖八”,即一个充电端口配置八个充电口的方式进行排布,并负责监督第三方企业按照要求设计图纸建设。
2.企业投资:引入企业“带资建设、自主运营”模式,承担设备采购、安装、运维等全部费用,运营期限为10年。
3.收益分配: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并做好价格公示,通过充电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报名须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营范围涵盖充电桩相关业务。
(三)投资人具备类似项目的过往业绩。
(四)投资人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
2.联系方式: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吴永刚 0357-5125960
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方案(含技术标准、运维计划、收费标准等)。
4.资金实力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安全认证等)。
五、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组织对投资企业的申请文件开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中选人。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公告各项条件的,则该投资企业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企业报名且同时满足各项条件的,择优选定投资企业。
六、附则
1.本公告由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2.企业需承诺充电服务收费完全按照省、市、县相关标准合理制定,并承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责任。
3.报名企业认可政企合作运营模式,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合作协议为准。
本次合作企业招聘的详细规则及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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