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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临农科发[2023]80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专业优势明显的培育机构承担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没有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中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胶装一式五份报送至汾西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与科技教育股段红羽处。申报材料包括: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相关人员按照评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3—5家培训机构拟定承担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3、公示备案。评审结果将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联系人:段红羽 联系电话:0357-5122368
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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