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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留言内容:本人赵**,僧念镇前沟村人,属于村里的脱贫户。本人今年查出患有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在天津市完成了骨髓移植手术,花费巨大,并且后期还需长期治疗,有返贫致贫风险。听说如果纳入监测户,可以帮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一直未被纳入。
回复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回复单位: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按照《山西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2023年4月)精神,监测对象原则上为农村户籍,易地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经僧念镇前沟村委核实认定,赵**2022年考录为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人民政府正式工作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识别为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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