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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长信箱”问题的回复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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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日期:2024年318日

留言内容:外地就诊未办理转诊导致报销比例降低20%怎么补2024年3月7日,因病来北京就诊,住院之前电话咨询过汾西医保局(0357-5122173)需不需要办理转诊,对方回复不需要,3月12日,出院结账以后感觉报销的好像少了,再次电话咨询汾西医保局,对方回复不办理转诊报销比例上浮20%,询问现在该通过什么渠道补回上浮的部分,对方说补不了。本来看病就已经花光所有积蓄了,现在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希望领导能重视,尽快帮忙处理一下,补回应该报销的部分!

回复日期:2024年321日

回复单位:汾西县医疗保障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来件人反映在2024年3月份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就医未在参保地办理转诊导致报销比例降低20%的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联系来件人,了解事情的经过。

经核实,来件人外出就医时未到临汾市指定的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及异地安置手续导致报销比例较低,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仔细讲解医保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市域外就诊不需要备案程序,目前转外就医有三种途径供患者选择: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报销比例不下浮,2、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中心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不下浮,3、自主选择异地住院报销下浮15%。

来件人不符合异地长期安置的条件,也未到指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所以报销比例下浮15%,工作人员经核实此次住院费用下浮的未报销的费用已达到医疗救助条件,可通过医保救助途径给予报销,已告知患者享受政策和处理结果,来件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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