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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长信箱”问题的回复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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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日期2023年10月30

留言内容:关于我二女儿低保申请问题:领导您好,我是孟**(62岁),家住对竹镇汉峪村,我的二女儿王**(36岁,精神残疾二级,有证),12岁时得了重度精神分裂症,生活一直不能自理。 两个儿子都在外面打工,都未婚,经济收入只能自顾。 我常年照顾女儿,也没时间外出打工。一是二女儿(精神二级残疾,有证)不能自理,常年需要人照顾;二是户内没有买房买车;三是土地有五亩(没时间种,出租了); 四是两个儿子没有结婚,在外地打工,只能自顾。希望能给二女儿办个低保。

回复日期:2023年1102

回复单位:汾西县对竹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对竹镇对竹村(汉峪村)孟**户,户内四口人,两子一女,户内原来是孟**和一个儿子享受低保,不符合低保政策,2023年6月核查低保的时候去了二人的低保。但是核查时发现户内有残疾证的王**可以单独申请低保,已告知孟**让其让王**单独申请低保。2023年10月23日对竹民政办收到对竹村委交回的王**的申请,现对竹民政办正在按照相关低保办理程序办理王**的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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