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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长信箱”问题的回复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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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日期2023年10月13日

留言内容:领导好,本人对竹镇圪台头村,村民王**2020年下大雨导致房屋倒塌,随后国家出政策灾后重建,为什么第一批没有我们?为什么不给我们申报?第二批2021年修复,镇长,支书,村里各个领导都同意,说是有第二批,现在修复好了,说没有政策,希望给予答复。

回复日期:2023年10月18

回复单位:汾西县对竹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收悉。2021年秋季,对竹镇遭受雨涝灾害,各村房屋损毁较为严重,当时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政策是2021年12月底损毁房屋修缮完成,2022年1月底(春节)温暖入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完成房屋修缮的,可享受灾后重建补助政策。孟**、王**夫妇当时在白家河养鸡场务工未在家居住,且村“两委”干部通知按时修建可享受补助政策,其表示因临近冬天,怕影响房屋质量,要等开春天暖后再行修建。所以在其知情的情况下,未及时申请重建,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建,没有纳入村、镇两级2021年灾后重建补助范围。在其2022年重建房屋及之后,上级再无灾后重建的相关补助政策和资金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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