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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协工作联系的制度 | 添加日期: | 2018-01-15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15 |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协工作联系的
制 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及山西省委《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议的意见》(晋发〔2017〕52号)要求,支持县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保障
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一位领导同志负责与县政协的联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办理省、市政协提案。
办理范围包括省、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并交由汾西县政府办理的政协提案。由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机构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县政府相关领导作出批示;按照领导批示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纳入县政府“13710”督办系统督办;在规定期限内,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提案者并抄报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二)服务驻汾省、市政协委员。
全国“两会”前夕,县政府办公室要征集事关汾西发展全局、需省、市支持帮助解决的重大事项作为提案素材,汇编成册提供给驻汾省、市政协委员作为提案参考。
(三)服务县政协全体会议。
1.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各界分组会议,听取县政协委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2.《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在会前、会中认真听取并吸纳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好报告修改完善工作。
3.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机构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分解任务,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按有关规定答复县政协委员并反馈县政协办公室。
4.从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参加大会提案组工作。
(四)服务县政协重要会议并通报工作。
1.县政协常委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通报工作情况,县政府相关部门代县政府起草会议材料。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参加小组讨论,听取审议意见。
2.县政协主席会议。根据县政协办公室安排,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县政协工作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向县政府报告会议情况。
3.专题议政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听取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4.界别协商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听取各界别和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5.对口协商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听取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县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与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机构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分解任务,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按有关规定答复县政协委员并反馈县政协办公室。
(五) 配合省、市政协及县政协开展协商座谈、视察监督、走访调研等活动。
1.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并通报工作情况。
2.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乡镇(社区)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座谈、视察、调研工作。
3.相关乡镇(社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并做好工作衔接。
(六)配合县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活动。
1.重点提案年中督办部署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在年中组织召开督办会议,县政府领办领导或委托有关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县政协工作的负责人主持会议,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提案者参加会议。
2.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议。县政府领办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参加,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听取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3.重点提案督办活动。每年11月前,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系统承办单位联合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及相关机构,邀请县政府领办领导,县政协督办领导参加,采取协商座谈、视察监督、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承办单位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总结办理工作成效,做好重点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七)常态化征集、承办县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负责常态化征集县政协委员在县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在视察、调研、座谈和《政协社情民意》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分解任务,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按有关规定答复县政协委员会并反馈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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